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翔楼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
利益,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已满,在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任期内(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履职情况总结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建华,男,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
任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分所审计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项目
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部门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常务副所长;2020 年 9 月至
今,任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
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
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
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席 5 次;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董事会及股东会均
没有委托出席或未出席情形,本着谨慎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
审议后进行投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
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对董事会上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票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中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所担任委员会职务的责
任和义务。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关议案进行讨论与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
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历次股东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
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本人密切关注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参加公司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与会计师事务所
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
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
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常联系等方式,协助本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为独立董事履职
提供必要的条件。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董事会全面及时地提供相
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
均充分征求本人的意见。公司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
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
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
人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钱和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本人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该关联交易
定价机制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上述定期报告的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批准的选聘方案和相关规定,履行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并经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前置研究及取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批准,续聘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
意提名曹菊芬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本人认为曹菊芬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提名曹菊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候选人。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
意提名钱和生、唐卫国、张玉平、张骁、曹菊芬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娄爱华、尹洪英、顾乾坤、王章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唐卫国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提名张玉平、张骁、曹菊芬、钱雅琴为公司副总
经理候选人,提名曹菊芬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钱雅琴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候选人。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
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
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
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本人已于 2025 年 9 月任期届
满离任,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
支持和配合,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