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
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左新宇:中国国籍,1977 年生,北京交通大学物流工程硕士研究生。2000
年至 2006 年担任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发展中心主任科员;2006 年至今任职中
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执行副会长;兼任西上海(605151)独立董
事、北京中物联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长安民生物流(01292.HK)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次数 7 股东会会议次数 3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会次数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召集和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其薪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
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在日常工作中,
对公司的内部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与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与披露过程中,认真审阅相关财务资料与审计报告,积极保持与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的沟通,关注审计工作的进展与关键事项,切实履行了监督与沟通职责,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提名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出席提名委员会
会议,持续关注并认真评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履职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长期发展战略,本人秉持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
就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提名程序及相关人事决策,提供了专业的评估意
见,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报告期内,针对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核中的关键环节,本人与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持续保持顺畅沟通,就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交换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切实保障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与客观性。
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会议、审阅报告、实地走访考
察等,持续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等核心事项,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
的进展。本人持续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实地走访考察
了公司苏州、重庆等基地并基于专业判断适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同时,
公司管理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与便利,积极保障本人与其他董事享有
同等的知情权,并对本人所关注的问题给予及时响应与有效落实,为独立董事
有效发挥监督与咨询职能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审慎地进行分析与判断,客观发表专业意
见。同时,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规
及内部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
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及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
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
(3)报告期内,针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在上述征集表决权期间,无征集对象委托征集人进行
投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规范,
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公司报告
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违规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凭借在物流行业的多年从业经验及财务相关知识,本人在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成本波动、毛利率变
化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宏观经济与物流行业趋势,对报告期内关键财务指标的
变化原因进行了分析问询,与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定期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结合自身行业和管理经
验,重点关注了公司在仓储自动化升级、信息系统安全、运输业务合规等关键
领域的内部控制流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能够为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公司经营的合规性提供合理保障。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审议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与薪酬核定标准,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承担的责任、任务和年度工作业绩以及市场
机制合理确定其薪酬标准,同时公司依据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其工作表现以及
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发放绩效薪酬。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
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作
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新
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履职经历
进行了审慎审查。在提名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
判断,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确保选举与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为公司新
一届治理架构的平稳过渡和持续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本人主导并参与了激励计划(草案)的审核工作,重点关注了激
励对象的确定原则及范围、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条件及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合
理性与挑战性。本人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切
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在授予日确定后,本人对激励对象的资格及授予条件进
行了复核确认,认为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职责,以独立审慎的立场深入参与董事会各项议题审议,切实发挥在战
略决策中的专业咨询作用及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功能,有效促进董事会决策
过程更趋科学、运营管理更显规范,共同推动公司治理机制持续优化。展望
业性要求,进一步强化履职深度与广度。将依托在物流行业管理及大型项目运
作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围绕公司战略转型路径、业务流程优化及技术研发效能
等关键领域,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独立意见,致力于促进公司核心竞
争力的持续提升,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权益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股东们的信任和支持,公司团队的全力协作。
独立董事:左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