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百川: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贝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8: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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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贝赛)
  本人贝赛,作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贝赛先生,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一级律师。曾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10 月至
今,就职于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目前担任管理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今任浙
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健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均出席了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履
行了如下职责:
了该会议,就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议。
本人立足律师职业背景,从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权益保障等维度,对公司财务
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内控制度、授信担保、现金管理及
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总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
行评价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从评价程序的合规性、任职资格的合法性、履职情
况与合规性的关联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等维度进行了审慎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期报告及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审计进度,了
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股东利益
保护方面的作用。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座谈,就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目
标完成情况、市场开拓策略及行业竞争态势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充分掌握公司经
营动态及面临的主要挑战。本人在现场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报告、相关工作底稿及财务报表等资料,重点检查了公司治理制度的
执行情况、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结合律师职业背景,本人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管
理、资金管理等关键控制点的合规性,确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通过上述现场调查工作,本人能够更加全面和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独立、客观、审慎的意见提供了有力支撑,
也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法律合规方面的专业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
治理水平的提升。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深化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
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十)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
状况,为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经核查,相关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财务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
量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
运行实际,未发现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基于个人职业背景,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且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本次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续聘该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管均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中禁止的行为,年度薪酬分配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诚信、忠实、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
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中小股东等的交流,并结合自
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贝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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