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春霖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8:19: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庞春霖,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于
上上海事务所技术经理,2000 年至 2006 年担任清溢精密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07 年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常务理事
副秘书长,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5 年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中国自动化学会副秘书长,2016 年 9 月至
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2 月至今担任车联创新(北京)科技
中心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中关村车载信息服
务产业应用联盟秘书长,2018 年 6 月至今任开放无人农场工程技术(江苏)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全程无人化作业技术推广
(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博泰车联网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深圳
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担任巧算信息科技(北京)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昂曼智能机械(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昂曼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2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 月担任北京智行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京東方精電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担任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 2026 年 3 月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3 月 26 日起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没有缺席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内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
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
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
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召集并主持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审议了《关于审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就公司职工
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4 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就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修订《熵
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议案进
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
勤勉尽责地参与战略委员会工作,本人参与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
《关于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股权的议案》,积极就公司收购
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投赞成票。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日常电话沟通等形式,对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
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很好地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报告期内,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及监管要求,公
司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本人对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进行全面审阅,重点
关注制度修订是否符合最新监管要求、是否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确保公司治
理体系合规。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于
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发生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
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
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它工作情况
核查的情况;
员会委员,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职权,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对各项议案进
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庞春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熵基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