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医疗: 爱博医疗: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冷新宇(届满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8: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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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谨慎审核公司提
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冷新宇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
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法律专业背景专家,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全面关注公司的合规治理情
况,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保荐、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股东会完成董事
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并召开了 1 次
股东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或参与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冷新宇     3       3        0    0       1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
决权。报告期内,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遵照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共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 4 次,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提出异议。切实发挥了专门委员会
在董事会科学决策和监督层面的作用,有效提高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通过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有效促进公司决策的优化。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认真整理分析、详细解答,充分保证
独立董事知情权,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内容,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
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间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
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及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
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章程》的规定,独立、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的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尚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标准,未导致公司主要
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及时审议并披露定期报告。任职期间,本人对定期报
告中的信息进行了审阅、调查、确认,认为相关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
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
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续
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就上述提名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提
名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
序合法有效;相关董事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提名的董事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
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业绩指标的考核与评估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涉及股权激
励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会议,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本人勤勉尽职、
客观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合法运营等方面起
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
对本人履职给予的配合与支持,未来,希望公司继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实现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冷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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