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李 棽)
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我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以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与指导,忠实且
勤勉地担当起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我积极投身
于公司2025年度内的每一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议,并
就相关议题发表了独立见解,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与专业顾问作用,
致力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于2025年执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易成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二、2025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列席股东会,始终秉
持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研讨并
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提供有力支撑。2025 年度,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按规
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备注
事会(次) (次) (次) (次)
李棽 12 12 0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出席9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与ESG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行业发展趋势,积极研
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形势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认真履行战略委
员会委员职责,为推动公司高质量长远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勤勉尽责、依规履职,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
各项会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
研究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条件、聘任程序与任职管理要求,对候选人
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提名工作规范、公正、高效。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职,积极协调并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
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情况,全面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全程跟踪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实
施进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监督职能,为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规范运
作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
推动开展多项业务知识与审计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内审团队专业能力与工作质效。
同时,就审计重点、难点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和深入交流,统一审
计标准与执业尺度,保障审计工作规范、严谨、准确开展,切实维护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不断强化法人治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专业认知,持续提升独立履职
能力。通过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
与履职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与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建议。在监督核查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过程中,始终坚持严谨审慎原则,保障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对
董事会审议事项均认真审核、充分研判,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有力
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方面,本人认真履行监督核查职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持续关
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推动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
定,不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健、高
质量发展。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借助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及股东会等履职平台,结合实地走访、资料查阅、座谈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
与公司董秘、财务总监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全面掌握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本人
结合公司实际与专业知识、履职经验,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严
格遵守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的履职要求。同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及媒体舆情动态,及时、全面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独立、审慎、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时,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流程,就关键议
题进行深入交流,旨在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与规范运作。同时,依托个人的专业
知识背景,本人以独立、客观且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致力于维护公司及广大
股东的正当权益。在报告所述期间,本人特别关注的事项概括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
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2025
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河南平煤神
马储能有限公司8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引进投资
者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平顶山市
旭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0
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
料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1月30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引进
投资者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何红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2025年5月30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政烁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政烁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吕晓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裁;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
任李欣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杨光杰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聘任王尚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董勤良先生、陈炯明先生、张鑫营先生、
崔强先生、常兴华先生、吕晓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潘政烁先生担任公
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上述人事变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召
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的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
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主动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2026年度,
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李棽(签字):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