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夏艳珍)作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 年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持续关注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
作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恪尽职守、勤勉行使法律法规和股东会所赋予的权
利,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
发表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客观、独立
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夏艳珍,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圳
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经理、项目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
理、经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经理,深圳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
财务总监,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常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
务副总裁。2025 年 5 月 30 日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有关情况如下:
序
事项 存在情形
号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要社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
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动了解会议议案背景及相关情况,认真审阅议案材料,
积极参与讨论并审慎表决。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
全年 应参加 委托出 缺席
会议类型 次数(含通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讯) 加会议
股东会 6 3 3 0 0 —
董事会 12 9 9 0 0 否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40 26 26 0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1 8 8 0 0 —
在召开会议前及会议期间,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
本人获取了做出决议所需的信息和资料,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
并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更以及公司治
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了解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期任职期间内,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各项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人对所有提交审议的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意见,不存在对议案内容不知情或无法发
表意见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与沟通情况
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重大项目进展及行业发
展态势。利用现场考察机会走访公司核心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子公司,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沟通,详细询问浮法玻璃产品结
构调整、光伏玻璃产能优化、节能玻璃技术进步和市场对接、电子玻璃技术攻关、
战略资源保障等重点业务进展,实时跟踪可转债下修及提前赎回、股份回购、放
弃旗滨光能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旗滨光能增资、高管人员选聘及变动等重
大事项及推进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提供经营管理报告、财务
数据、重大事项进展等相关资料,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问题,为独立履职提供了
充分的信息保障,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及创新发展委员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审计及风险委
员会、财务及预算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对应的专业委员会委员,积
极参与董事会专委会运作,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决策提供支持:
等重大事项,助力公司战略布局优化与创新发展,确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利益。本人任期内应参加会议次数 8 次,实际参加会议 8 次,认真审议了会议
所议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
项),围绕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薪酬方案制定、治理制度修订等事
项开展审议,推动公司治理架构完善与人才队伍建设。本人任期内应参加会议次
数 5 次,实际参加会议 5 次,认真审议了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
项),重点监督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执行、资产减值计提、审计机构续聘等
工作,强化财务监督与风险防控,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准确。本人任期内应参加会
议次数 8 次,实际召集主持并参加会议 8 次,认真审议了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
审慎决策。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换届后新上任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及风险
委员会主任委员,自履职以来,严格遵循《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快速衔接委员
会核心职责。任职期内牵头会同其他委员、内控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认真
梳理公司财务审计重点、内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及合规管理需求,围绕年度审计
计划制定、重大财务事项监督、风险防控机制优化等关键议题开展研讨;同时依
托现场履职深入了解公司业务运营中的潜在风险点,推动审计监督与风险管控工
作有序衔接,确保委员会工作平稳过渡、规范推进,助力强化公司财务合规性与
风险抵御能力,确保年报的准确性,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
项),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融资规划、关联交易、投资理财等财务相关事项,助
力公司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本人任期内应参加会议次数 5 次,实
际参加会议 5 次,认真审议了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前赎回、股份回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重大事项终止等关键议题。本人任
职期内公司召开独董专门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参与了表决。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相关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对股东权益的影响进行充分讨论,
形成独立审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独立监督职责。
(五)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针对 2025 年任职期内公
司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或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相关决策合法合
规、公平公正,具体包括:
(1)5 月 30 日,本人事前认可同意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总裁、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核心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
(2)6 月 18 日,本人事前认可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12 月 11 日,本人事前认可旗滨光能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转让及少数股
权转让相关事项,确认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对旗滨光能的控制权。
(1)5 月 30 日,本人同意推选张柏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认可凌
根略先生等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确认
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2)6 月 18 日,本人认可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规,
薪酬水平与行业、公司规模及岗位职责匹配,与业绩挂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3)12 月 11 日,本人确认旗滨光能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转让及少数股权转
让相关事项中,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策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对
旗滨光能的控制权。
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均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基于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
上形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等,均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旗
滨光能少数股权转让关联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经专业评估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放弃旗滨光能少数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策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
影响公司对旗滨光能的控制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
资金、违规担保等情形,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无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亦无对无股权关系第三方的担保。
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额
度合理,风险可控。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违规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形,有效保障了公司
资产安全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重大资本运作事项情况
及提前赎回,本人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核查了转股价格下修及提前赎回的触
发条件、赎回程序的合规性,认为相关决策基于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目标,符合可
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要求,通过多次、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充分保障了
债券持有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最终实现 99.71%的高转股比例,有效优化了公
司资本结构。
股权激励,本人审议认为回购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监管规定,回购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公司市值,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截至 2025 年末,回购已接近完成,累计支付资金 1.96 亿元,实施过程规范透明。
(五)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情况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生信息披露更正、补充或被监管
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连续 9 年定期报告未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
核问询函,2024-2025 年度信息披露考评获 B 级(良好),信披质量继续获得监
管认可。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关注财务数据真实性、
会计政策应用合规性、重大事项披露完整性,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经
营状况,信息披露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公司治理情况
规范推进并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含外籍独董聘任),及时取消监事会并完成监事
会职能向审计及风险委员会移交,优化专委会运作(新增战略创新职能)等治理
架构调整,构建高效决策与监督体系;紧跟监管部门新规体系及时修订《公司章
程》等 36 项治理制度,建立统一对外信息口径管理机制,通过培训与监管沟通
推动制度落地;进一步优化“三会”议案三级审核机制,完善重大事项报告与子
公司治理管控,筑牢内幕交易防控防线,确保合规运作杜绝风险,持续推进“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继续荣获中上协“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及“上
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证书”,治理水平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优化工作,审议了治理制度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等事项,认为公司治理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治理制度体系健全,决策程
序规范,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完善,审计及风险委员会有效承接监事会职能,
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七)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2025 年实施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1.20 亿元;及时修订《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
东回报规划》,适度提高了公司分红比例(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由高于 20%提升
至高于 50%),增加了现金分红频次(公司根据需要可以择机实施半年度利润分
配和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人审议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股东
回报规划明确了长期分红承诺,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责任与担当,有利于维护投
资者信心,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长期共赢。
(八)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重点业务、关键环节的风险防
控,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披露相关报告。本人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健全、执行有效,能够覆盖经营管理各环节,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
的重大缺陷,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
四、对公司的建议
进资本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举措对冲行业下行压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
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伏玻璃海外拓展、电子玻璃技术升级、战略资源保障等重点业务场景,细化合规
管理要求,强化子公司治理穿透式管理,提升治理对业务的支撑作用。
主业及战略资源保障领域开展投资,严格论证新建产能、海外拓展、新业务孵化
等项目的可行性,重点关注行业供需格局、政策导向及现金流匹配度,避免盲目
扩张或跨界投资带来的产能过剩、回报不及预期风险;对电子玻璃等仍处培育期
的业务,坚持“瘦身聚焦、技术攻坚”原则,控制低效产能投入,优先保障核心
业务资源供给。
关工作: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加快完善大研发体系,深化内外部资源协同,提升
研发效能;二是聚焦核心业务,明确攻关方向,聚焦浮法、光伏玻璃等核心业务
板块,围绕板块内关键领域与核心技术集中发力,同时积极推进创新业务的储备
与孵化,持续强化高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筑牢技术攻关的核心根基;三是强化
保障支撑,突破技术瓶颈,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体系、完善激励机制、
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育与梯队建设、升级研发平台及数字化工具等多重举措,集中
力量攻克底层共性技术难题,突破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
保障;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推动技术成果高效转化与产业化落地,同
时积极支撑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维护,全方位提升公司研发效能与核心竞争
力。
优化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
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会工作常态化开展,确保各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决策咨询、监督把关作用充分发
挥;保障各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强化信息支持与工作保障,使其精准
对接公司业务发展与全球化运营需求,围绕战略规划、风险防控、治理优化、财
务审计等重点领域深入研究、建言献策;同时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协同联动,
畅通与董事、高管及业务部门的沟通机制,凝聚治理合力,使其成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有效监督的重要支撑,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专业化水平,为公司长远可持续
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丰富市值管理工具与手段,优化投资者沟通内容,重点突出公司成本控制、产品
升级、绿色转型以及治理深化、管理升级等核心价值亮点,提升价值传递效率。
编制、资料提供、信息传递等环节的职责与时限,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法务、
内控、证券事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提升重大事项推进效率。
五、总体评价与展望
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与公司决策、监督经营管理、维护股东权益等方式,为公
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独立
董事履职给予了充分支持与配合,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履职权。
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与规范运作,深入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加强对公
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积极提出专业建议,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