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股份: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8: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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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
监一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协助总裁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和统筹协调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
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三章    高管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六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主持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
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投资项目;
  (三)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资产购并、重组方案;
  (五)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定的选择标准额程序,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副总裁、财务总监人选,并就其任职资格配合提名委员会进行遴选和审核;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年度用工计划;
  (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贷款、对附属公司担保事项、公司财
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购置;
  (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一)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
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副总裁受总裁委托分管部分工作,协助总裁工作,向总裁负责,副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总裁决定,协助总裁管理生产、研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
人力、行政等活动;
 (二)决定并组织实施分管业务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分管业务的计划目标
分解、落实和追踪考核;
 (三)组织拟定分管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拟定机构设置方案、相关
管理规章;
 (四)检查分管业务重要合同和协议的执行情况;
 (五)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六)总裁不在时,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职权。
  第八条 财务总监,负责协助总裁完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
任务。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公司财务及资产成本、投资评价工作;
 (二)分管公司财务部门;
 (三)负责公司财务预决算的总审核,投资、借贷项目的专业评审和组织,
拟定降本增效方案,并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对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实施
业务指导,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披露实行把关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四)协助总裁实施公司的价格制定、经济效益分析、投资等具体管理;
 (五)负责总裁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非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条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下的总裁办公会议制,重大问题提交总裁办公会
议审议,除了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由总裁办公会议做出最后决
定。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是经营班子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
会议,总裁通过总裁办公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控制。
  第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议分为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和临时会议(不定期)。
总裁认为必要时或董事会提议时,可随时召开总裁临时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特殊情况下总裁可委托副总裁主持。
总裁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
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可以列席;总裁办公会议如涉及信息披露事项,董秘应列席,
并取得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总裁办公会议做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
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秘的意见。
  第十四条    经营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总裁办公会议,应向总裁或主持会议
的副总裁请假。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裁办公会
议:
  (一)总裁认为必要时;
  (二)其他副总裁提议时;
  (三)董事会提议时。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裁办公室负责。总裁办公会议议程及
出席范围经总裁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一天通知经营班子成员和其他出席者。
  各下属公司、部门或人员需提交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三天
向总裁办公室申报,由总裁办公室请示总裁后予以安排。为保证会议质量,讲究
会议实效,简明扼要,会议不得穿插临时动议和与会议既定议题无关的内容。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至少提前一天送达出席会议人员阅知。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领导机关的文件、指示、决
定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
  (二)公司经营管理、具体资金资产运用计划、投资计划实施方案。未达到
董事会审批标准的事项,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负责管理、决策和审批。总裁可
根据董事会授权,拟定相应授权审批办法,经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后,开展公司日
常运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四)拟定公司重大筹资方案和以公司资产抵押融资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五)拟定内部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六)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报董
事会审批;
  (七)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
  (八)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薪酬的考核结果、递延支付安排及追索扣回方案;
  (九)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
  (十一)商议公司总裁、副总裁及财务总监各自分工和职权范围;
  (十二)听取各事业部、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研究制定对中
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业绩考核和激励政策;
  (十三)决定是否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四)总裁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或决议的形式做出,经主持
会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签署后,由具体负责人或部门组织实施。会议纪要内容主要
包括:会别、会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议。会
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
  会议纪要应妥善保管、存档。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有关承办部门要注
明密级,会议结束后由总裁办公室负责收回。
  第十九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传播密级会议内容
和议定事项。第五章   权限划分
  第二十条    在公司统一规划和领导下,各业务单位按业务分工独立开展工
作,经济独立核算。
  第二十一条 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的日常业务公函,由副总裁以上管理人员
签发;以公司名义执行的各类经营性合同,经主管副总裁审核后,由总裁在权限
范围内签订;有关注册、投资、出售、资产抵押、提供担保等资本运作合同,经
总裁审核后,由董事长签发或由董事长授权总裁签发。各部门不得以非法人机构
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部管理的具体规章由总裁签发;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总
裁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
  第二十三条 部门副职的任命,由各部门经理提名,分管副总裁审核后,报
总裁签发。部门正职的任命,由主管副总裁提名,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后,报总裁
签发。
  第六章    总裁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 总裁应当至少每三个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
  (一)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四)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五)重大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及其进展情况;
 (六)资产购置和处置以及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
 (七)经济合同或资产运用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八)其他总裁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总裁签署有关重要合同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 总裁在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保险、
聘用和解聘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事先听取职代会、工会意见,吸收
员工代表参加有关会议。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总裁应在接到通知的五日内按照董事会的
要求报告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或另行补充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从即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
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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