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
司股东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博学:195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电机专业。1982 年 3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教师;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山东工程学院经济学院院长、教授;2003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三级,硕士生导
师;2018 年 3 月退休;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
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
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
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会议出席情
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 以通
是否连续
事 应参 亲自 讯方 委托 应参加 出席股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加董 出席 式参 出席 股东会 东会的
次数 自参加会
事会 次数 加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次数 数
谭博学 6 6 5 0 0 否 5 5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出席提名委员
会会议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为董事会的决
策提供了专业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
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
(三)现场工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
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
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
进行及时沟通,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
事作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
股东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的职业队
伍,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谢嘉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
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万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议案》,同意选举张万征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聘任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相关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
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
权益条件成就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
格由 7.98 元/股调整为 7.88 元/股,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33.65 万股,作废处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35 万股。
计划。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