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
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
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
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
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将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0.54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5.87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
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
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
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
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
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
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熙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巧女士,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 1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
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2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6 年度
审计费用。
(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
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
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
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