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威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威克”)调整为哈威克及母公
司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铁科技”)。
?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新增哈尔滨市松北区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在公司 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3.58 元,本次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629,6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 以 下 简 称 “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 审 验 , 出 具 了 致 同 验 字 [2022] 第
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
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根据公
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预计总投资 预计投入 调整后
募集资金
合计 64,356.3 64,356.30 62,802.28
二、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天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哈威克,为满足本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
配置,公司本次新增哈铁科技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
天津市武清区调整为天津市武清区、哈尔滨市松北区。除此以外,该募投项目及其他
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新增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 新增前 新增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天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哈威克 天津市武清区
哈威克 天津市武清区
哈铁科技 哈尔滨市松北区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1280664631
成立日期 1996 年 10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郑彦涛
注册资本 48,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5-2 栋
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建设工程施
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设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
系统及部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制
造;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铁路运
输辅助活动;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通信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
造;仪器仪表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
经营范围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减
振降噪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
设计及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
施工服务;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与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天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哈威克受试验用铁路专用线场地规模的
限制已不能满足部分试验的需求,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公司内部产品生产布局的变化,
于 2025 年末在公司所在地哈尔滨市松北区建成规模较大的试验用铁路专用线场地。
公司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并按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提升实验室与试
验用铁路专用线场地配套使用所达到的实验效果等实际情况,计划将该募投项目下部
分试验室转移到哈尔滨市松北区进行建设,并同步新增哈铁科技为实施主体。本次调
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保障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及哈威克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哈铁科技为募投项目“天
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新增哈尔滨市松北区为上述募投
项目的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
基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