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 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8: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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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林格尔”)于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
《关于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沪证监决〔2026〕84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
上海证监局要求公司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决定书》之后,公司高度重视,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董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
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讨论,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
定书》中的要求进行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现就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工程项目收入确认不实
  整改措施:
部工程项目进行回溯复核,尤其针对 9 个涉事项目,已调减不应计入当年的收
入,并同步更正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师充分沟通交流,已明确需安装的工程项目收入通常在产品完成安装并取得
客户验收单据时予以确认,如客户不出具验收单据则在取得客户结算单据等时予
以确认。
司进一步规定,业务人员必须同步收集并归档与验收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
限于与甲方就验收事宜的聊天记录、快递单、邮件往来及现场照片等凭证。
务部门及法务部门,共同分析当前工程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修订相应的《工
程管理制度》,涵盖从合同签订、合同实施到项目验收的全流程,并在此基础上
着重强调提升印章鉴别的意识;二是完善内部风险追责机制,明确代理商及公司
相关业务人员对经手文件的及时性及真实性承担责任,代理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重点围绕收入确认
的条件与时点要求开展专题学习,确保相关人员准确掌握收入准则的核心内容,
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整改责任人:
  董事长、总经理、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及总裁办。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根据相关制度及要求持续规范执行。
     (二)关于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
     整改措施:
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将公司持有的临港基金及海南基金由“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同时,将上述基金在持有期间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由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调整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点围绕金融
资产分类的判断标准、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列报规则等内容开
展专题培训,并深度剖析本次分类错误案例,提高财务人员对相关准则条款的理
解。
     整改责任人: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根据相关制度及要求持续规范执行。
     (三)关于董事、高管薪酬审议程序不合规
     整改措施:
薪酬及其决策机制的规定。针对 2022 年至 2024 年薪酬方案,将董事 2022 年至
至 2024 年的薪酬方案以单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针对 2025 年及 2026
年薪酬方案,将董事 2025 年及 2026 年的薪酬方案以单独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将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及 2026 年的薪酬方案以单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意识。组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入领悟《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主旨和相关条款的内容,并严格执行。
  整改责任人: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及总裁办。
  整改情况:
将根据相关制度及要求持续规范执行。
  二、公司整改总结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此次整改为契
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消除违规行为影响,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体系,并强化监督执行,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页)
  职   务   姓名          董事签名
  董事长     金亚伟
 副董事长     孔磊
  董事      罗磊
  董事      丁佳磊
 独立董事     朱明晖
 独立董事     陈石
 独立董事     潘敏
(本页无正文,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页)
   职   务    姓名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总裁     刘敦银
   副总裁      陶媛
   副总裁     吉富堂
   副总裁     胡忠青
   财务总监    袁爱红
  董事会秘书     孔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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