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8: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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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装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
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
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体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
业文化、社会责任、资产管理、财务报告、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合
同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
联交易等。主要事项如下: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
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
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
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会
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会
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担任了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涉
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
事更好地发挥作用。审计委员会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
分开,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与行业转型挑战,公司在整固重整效果的基础
上,以“夯实主业、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为核心战略导向,在聚焦物业管理服
务主业的同时,开拓环境保护与资源循环再生产业,探索第二增长曲线;对内通
过完善治理体系与狠抓人才与团队建设,力争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制定相关人力资源
管理体系,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
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公司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用”的人事管理原则,公开招聘选拔人
才,并制定了岗位任职资格能力评价体系,按照专业水平和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
对全员进行专业等级划分。同时,对管理岗位进行内部竞聘上岗,完善了人才引
进与内部培养机制,优化了公司干部队伍和人员结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组
织保障。
  公司秉承“客户、服务、品质、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力推管理标准化,立
足主业,将“以客户为首”的理念融入到公司管理全过程,致力于将中装建设“打
造成一家受人尊重的公司”。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秉持品质优先,坚持为客户提供
高品质的服务,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监督、验收机制;公司秉持绿色、环保、
健康的发展理念,坚持科技创新;公司成立员工关爱基金,建立制度规范,积极
援助困难职工家庭。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
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本部设立专门审计部门并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专门审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组织实施内
部审计活动,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进行
记录、保管,坚持进行定期盘点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以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公司
已制定了《固定资产核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对货
币资金、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
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款项、
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进行
调查,按照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制度》合
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估计损失、计提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项目按规定
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规定了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并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及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
认定标准。由于公司重整原因,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较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与资产管理相关的财务报告错报,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与营业收入相关的财务报告错报,以营业收入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
总额的 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 3%但小于 5%,则认
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与净利润相关的财务报告错报,以净利润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净利润总额
的 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净利润总额的 3%但小于 5%,则认定为重
要缺陷;如果超过净利润总额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且给公司造
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发现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对已披露的财务
报告进行更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
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 5000 万元;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 1000 万元但未超过
   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未超过 10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或
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媒体负面新
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恢复;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
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
门处罚;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认定标准: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一般业务制度
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不属于重大、重要缺陷的其他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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