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袁业虎先生、
罗小平先生、曲铮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袁业虎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人员组成符合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出席了全
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易及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
职报告》
会议
职情况评估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二届审计委
会议
第二届审计委 1.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 》
三、审计委员会具体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并对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予以特别关注,认为上述报
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内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正的反映
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
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
查,立信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同时,立信能够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审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公司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实际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
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充分发挥了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
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
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
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