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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株洲旗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审华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
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截至上年度末,中审华共有合伙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550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3 人。
中审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0,831.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中审华最近一年共承担 22 家上市公司和 77 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收费分别为 1,912.60 万元、963.98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
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审华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0 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客户为 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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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黄元华,男,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IPO 审计,2015 年开始从事新三板挂牌、年报审计,有丰富的证券业
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文倩,女,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服务业务
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控复核人于艳霞,女,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工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 实施单
序号 姓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罚类型 位
在湖南快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快乐传
媒”)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
(报告文号:CAC 证审字
[2024]0055 号)执业过程
月 16 日 监局 师,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
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
定,被天津证监局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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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
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中审华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为保障业务项目
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
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风险审核组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5 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
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
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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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方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
展开。同时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
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治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及
风险委员会委员沟通后,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推进审计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
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
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
员均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
责任义务。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
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准备金及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4.17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