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 旗滨集团关于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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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共同愿景,稳固并充实核心人才梯队,保障公司中长期战
略稳步落地,实现企业持续稳健经营,公司拟继续推进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队伍实施 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并编制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一、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编制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
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余额为 5,417.1274 万
股,可以满足员工持股计划的需要。
   本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即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4 年
除已使用股份后的余额)。
   公司上述两次回购及回购账户股份数量情况:
   (1)上述回购前回购账户期初股份数量。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期初股份数量为 410.1038 万股,为前次回购计划尚未使用完毕的
股份余额,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7)。
   (2)2023 年回购方案实施情况。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此次
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500 万股,不超过 5,000 万股,计划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 量为
易费用)。
   (3)2025 年回购方案实施情况。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本草案公布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862.6216 万股,
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19,998.2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完成。
   (4)回购股份使用情况。根据公司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公司 2023 年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使用了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经会计师审验,最终认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28,555,980 股,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过户至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
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其中使用上述回购前回购账户期初股份数
量为 410.1038 万股,使用 2023 年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445.4942 万股。
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中的 5,354.9220 万股用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草案公布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余额为 5,417.1274 万股,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余额已能够满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需要。本员工
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司前几期员工持股计划定价惯例以及股权激励的相关定价规则,不低于股票票面
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即 3.05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即 2.95 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 2026 年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 2026 年计划认购公司回购股
份的数量或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标的股票全部解锁并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
可自行提前终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本计划的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锁定期为 12 个月,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
考核要求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根据两个层面的考核情况确定各持
有人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包含基本的财务指标和多维
的综合指标:1)设置门槛指标:决定参与对象可获归属权益的“有或无”
                                (以下
简称“门槛乘数”),门槛指标的业绩考核要求为公司在业绩考核期内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期可比公司的 70 分位值。2)公司层面调节指标决定持有
人整体可获归属权益的“多或少”(以下简称“公司调节乘数”)。公司调节乘数
由公司层面调节指标相对目标值的完成比例决定,计算方法为:
  公司调节乘数=(公司层面调节指标实际值 i 该指标目标值 i×该指标权重 i)
  其中:调节指标为业绩考核期内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创新研发指标。营业收
入增长率权重为 70%,研发投入指标权重为 30%。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完成情况将根据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评分数予以确定。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相关考核要求的,则该解锁期对应的全部/部
分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出售,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由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决定收回并进行处置,公司以收回股票权益对应的原始出资额(考虑除权、除
息调整因素)归还持有人,收回股票权益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注销,或
继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
置;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未能归属
的份额(包括非因业绩考核原因,以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等原因未归属,被收
回的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出售,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由本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并进行处置,公司以收回股票权益对应的原始出资额
(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归还持有人,收回股票权益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回购注销,或继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处置;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持有人会议选出管理委员会对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
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
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上述相关议
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独立董事认
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资料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况。
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战略目标,强化与公司共同愿景,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有利于改善和创新薪
酬激励结构,完善公司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在与公司共同成长的过程中分享
发展成果、实现自我价值,实现员工、股东的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有利于持续
建立、凝聚、壮大一支具备共同价值观的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队伍。
  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三)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董
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上述相关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
过。其中委员杨立君先生、吴贵东先生因参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该
项表决。治理及人力委员会认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资料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亦不
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
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增强团队凝聚力,有利于吸引留住关键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有利于推动中长
期战略落地,聚焦创新突破与提质增效,有利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公司治
理与激励体系,促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
  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上述相关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
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张柏忠先生、凌根略先
生、杨立君先生、左川先生、吴贵东先生、官明先生因参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已回避该项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推进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
本次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编制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事宜。
 (五)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参与公司 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股东在股东会上须回避该项表决。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构建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风险
共担的长效机制,充分激发核心及骨干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新活力,稳定
并夯实核心人才队伍。通过将员工个人发展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深度绑定,有
效激励全体员工聚焦技术创新、提质增效、市场开拓及精细化管理,助力公司在
高端玻璃、新能源材料、绿色制造等领域实现业务突破。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激
励约束体系,夯实稳健经营发展根基,切实保障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备查附件
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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