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对公司《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
事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的核查
意见
鉴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 50.7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3.8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
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0.76 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3.8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