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权益相关条款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相关条款的调
整。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中 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当对其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回
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80%。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