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股
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619,048,036.9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 648,057,572.89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利 润 分 配 119,611,341.86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中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综合考量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资产规模
和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偿债能力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与持续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切实回馈股东,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58,653,72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的股份余额 53,530,074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319,563,601.94 元(含
税)。2025 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3.3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
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319,563,601.9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为 51.62%。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9,563,601.94 119,608,726.73 877,129,839.63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9,048,036.91 382,587,012.47 1,750,882,456.2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17,505,835.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否
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43.47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否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及风险委员会认
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
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状态和发展规划情况,
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旗滨集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
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的要求;严格履行了现金
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96,107,298.07 元,现金分红和
回购金额合计 515,670,900.01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
红,同意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差异化分红事项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