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辰集团
股票代码:3009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海国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辰集团”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万辰集团 指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农开发 指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漳州金万辰 指 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海国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向张海国转让上市公司合计 10,521,136 股股份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海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张海国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1281198311******
住所 江苏省泰州市******
通讯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为加强核心团队成员与公司的绑定,使各方更加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而由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向核心团队成员张海国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股权激励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
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上
市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张海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
议》,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海国转让上市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有股份 持有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有股份 持有表决权
名称
(股) 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张海国 116,880 0.06 0.06 10,638,016 5.56 5.56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一:福建农开发(转让方)
甲方二:漳州金万辰(转让方)
乙方:张海国(受让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转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为
司 4,853,01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369%,甲方二转让持有的上市公
司 5,668,11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631%。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份。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64.2640 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前一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80%。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 172,824.3884 万元,
其 中 乙 方 向 甲 方 一 支 付 人 民 币 79,717.5985 万 元 , 向 甲 方 二 支 付 人 民 币
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在取得深交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 5 日内,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的 50%,即 86,412.1942 万元,其中乙方向甲方一
支付 39,858.7992 万元,向甲方二支付 46,553.3950 万元。
在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
次 股 份 转 让 的 剩 余 转 让 价 款 86,412.1942 万 元 , 其 中 乙 方 向 甲 方 一 支 付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的方式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
支付。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前,如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标的股份产生孳息
或其他衍生权益的,该等孳息及权益应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无需就获得该等孳
息及权益支付任何额外对价。
各方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核后 10 个交易
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
下的登记手续。
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自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转移。
乙方承诺,其在本协议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乙方基于本协议取得的标的股份而享有的上市公司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所需的手续费、税费由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
承担。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
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
或承诺,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
现金。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本次拟向张海国转让的
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未披露的补充协议;除前述协
议转让事项外,协议各方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
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具体如下: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过户/归属)日期 交易股数(股)
张海国 协议转让 2025 年 12 月 3 日 -1,025,700
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海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省漳州市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万辰集团 股票代码 30097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张海国 务人一注册 无
人名称
地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海国
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可多选)
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16,88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06%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10,638,016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例:5.56%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拥有权益的股
续完成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股权激励
来 12 个月内继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
续增持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
注:尚需履行以下批准程序:
准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海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