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 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7: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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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6-062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
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首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授权,拟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人数由 209 人调整为 207 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
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但调整后任
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
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拟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9 人调整为 207 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原
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公司本
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
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
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随着本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
授予登记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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