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7: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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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0,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365元/股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0,000股限制性股
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
反馈。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完毕首次授予350.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5
人。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完毕预留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5
人。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核查并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并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
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并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
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
  依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公司
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股
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
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3年2月27日首次授予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即3.81元/股。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0.25元/股(含税)、0.08元/股(含税)、0.115元/
股(含税),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81-0.25-0.08-0.115= 3.365元/股。
  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365元/股。
  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50,640     -30,000    1,020,64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3,636,965       0      413,636,965
  股份合计(股)         414,687,605    -30,000   414,657,605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
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数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也
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
价格事项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回购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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