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8.98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4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归属期 4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三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上的任职期限。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
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Bm) 触发值(An/Bn)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2023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2023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Am)不低于 25% (An)不低于 2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Am)不低于 25%; (An)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或 以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或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数, 2024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率(Bm)不低于 25% (Bn)不低于 20%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Am)不低于 25%; (An)不低于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或 以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或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数, 2025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率(Bm)不低于 25% (Bn)不低于 20%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1/X2
A≥Am X1=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同
An≤A<Am X1=80%
比增长率(A)
A<An X1=0%
B≥Bm X2=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复
Bn≤B<Bm X2=80%
合增长率(B)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
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
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
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易所网站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
编号:2023-029)。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为 21.874 元/股,认为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
编号:2023-070)。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向 11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0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元/股)调整后 (万股) (人) 剩余数量(万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后限制性
归属数量 归属人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
归属日期 价格 股票剩余数量
(万股) 数 属价格的调整情况
(万股)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授
予价格由 22 元/股调
整为 21.874 元/股
注: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扣除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 430.80 万股,截至最新归
属日期合计已作废限制性股票 245.172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于 2025 年
期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归属 23.496 万股,剩余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02.18 万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8.98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9 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至 2027 年 5 月 7 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
宜: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归 对应
属 考核 目标值(Am/Bm) 触发值(An/Bn)
期 年度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
第 为基数,2025 年营业 为基数,2025 年营
三 收入同比增长率 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个 2025 (Am)不低于 25%; (An)不低于 20%;
归 年 或以 2022 年营业收 或以 2022 年营业收
属 入为基数,2025 年营 入为基数,2025 年
期 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
(Bm)不低于 25% 率(Bn)不低于 20%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 2024 年、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X1/X2
计报告: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同比 An≤A<Am X1=80% 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增长率(A) 为 43.76%,公司层面归属比
A<An X1=0%
例为 100%。
B≥Bm X2=100%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复合 Bn≤B<Bm X2=80%
增长率(B)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比例 X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
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
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
“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
效考核结果为:1 名激励对
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
象考核结果为 C,对应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其余
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
A B C D
结果 为“A”或“B”,对应个人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 90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 88.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因个
人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18 万股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 90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8.98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可归属数量
已获授的限 可归属数
序 占已获授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量(万
号 制性股票总
量(万股) 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
香港 书、副总经理
KIM HACK
SOO
LEE
HYUNGSANG
小计 74.20 22.26 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2 人)
合计 297.20 88.98 29.94%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90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 9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
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8.98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公司副总经理 KIM HACK SOO 先生、冯毓升先生、潘惠忠先生于
第二批次归属登记,分别登记股份 2.40 万股、1.68 万股、2.016 万股;以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归属登记,分别登记股
份 3.712 万股、2.688 万股、3.040 万股。董事、总经理谢莺霞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
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06 万股。此
外,作为激励对象的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
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
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
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