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
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5
年5月7日披露了《安杰思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7)。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
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3名激励对象16,089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终止
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安杰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
例安排如下表所示,授予日为2025年6月17日: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属期
第二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属期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
效。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
属条件之一。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排 核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80%
第一个
归属期
亿元 2.84 亿元
第二个
归属期
亿元 3.84 亿元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以扣除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下同。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
C、D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
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
延至以后年度。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的业绩
考核目标A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11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09亿元,
B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65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84亿元。根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050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5.94亿元,扣
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因此公司
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不符合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由于公司业绩未达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
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50%,本次拟对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895股全部取
消归属,并失效作废。其中11,701股来自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了激励资
格需予以作废。其余2,194股为在职激励对象因公司2025年度收入和利润均未达
到归属条件予以作废。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
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
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
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050 号),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5.94 亿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2.20 亿元。因此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相关条件未成就。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事
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