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星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柏星龙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88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8 号)批准,公司
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股数 12,963,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 元/股,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52,963,40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出具《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5964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2,963,4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21,143,496.88
等于:募集资金净额 131,819,903.12
二、实际到账金额 139,167,060.00
减:置换发行费用及预先支付金额 7,918,644.57
减:后续支付发行费用 2,566,035.85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2,122,023.51
三、期初已投入金额 115,042,040.13
四、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704,118.43
其中:
(一)惠州柏星龙包装有限公司创意包装智能制造生产建
设项目
(二)文创产品研发与创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04,118.43
五、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7,195,769.91
其中:
银行存款 17,195,769.91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0.0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管银行 银行账户 期初存放金额 期末金额 备注
累计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深
圳罗湖支行
元
招商银行深圳分 2024 年 6 月 5
行罗湖支行 日已销户
合计 18,702,617.80 17,195,769.91 -
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
利息收入余额 0.01 元已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使得该专户余额已归零。为便于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
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制度规定与三方监管协
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表》
。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 委托理
委托方 收益类 预计年化
财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万 财起始 财终止
名称 型 收益率
类型 元) 日期 日期
深圳市 工 银 理
柏星龙 财 ·法 人
创意包 银 行 理 “添利宝” 2025 年 5 2025 年 9 浮动收
装股份 财产品 净值型理 月 12 日 月 10 日 益
有限公 财 产 品
司 (TLB1801)
深圳市 工 银 理
柏星龙 财 ·法 人
创意包 银 行 理 “添利宝” 2025 年 5 2025 年 9 浮动收
装股份 财产品 净值型理 月 20 日 月 10 日 益
有限公 财 产 品
司 (TLB1801)
深圳市 工 银 理
柏星龙 财·添利宝
创意包 银 行 理 优享法人 2025 年 9 浮动收
装股份 财产品 净值型理 月 15 日 益
日
有限公 财 产 品
司 24GS2266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授权,
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
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变更及使用情况
公司将“创意设计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文创产品研发与创意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 变 更 后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保 持 不 变 仍 为
期为 18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累计投入 3,944,137.04 元,占调整
后拟投入的 19.72%,2025 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及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详见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预计效益
指标不适用;本次变更系在原项目基础上根据市场环境与公司战略优化研发内容
并新增文创产品研发,实施方向未变、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一方面在原有创意设计与技术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基础上,持续推进尚适合市场趋势的研发项目建设内容,并结合
市场需求动态演变及技术迭代升级趋势,对一部分研发项目内容进行优化与提
升,以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创意设计与技术研发领域的优势。同时,根据公司的战
略定位,新增文创产品研发内容,具体如下:
近年来,消费者对品牌文化附加值及文创产品的需求显著提升,文创产业规
模持续高速增长。公司通过布局文创产品研发,以 IP 自研孵化及引入成熟 IP 运
营双轨并行的模式,深度赋能产品文化属性,有效提升客户粘性及品牌溢价,快
速抢占市场增长红利。
为适应公司业务从 B 端向 B+C 端综合服务的战略转型需求,公司将延伸业
务链条至 C 端 IP 文创产品研发,通过构建“IP 孵化—创意设计—产品研发—渠
道销售”的完整产业生态,打通从设计到消费终端的全新业务链条,进一步拓展
公司商业边界与盈利空间。
(三)公司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告编号:2025-007)。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
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
[2026]16226-1 号)认为: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北京证券交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
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
集资金)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2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6,746,158.56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17%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用途 目,含部分变 进度(%) 定可使用状
(1) 额 金额(2)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更 (3)=(2)/(1) 态日期
化
惠州柏星龙包
装有限公司创
意包装智能制 否 111,819,903.12 0.00 112,802,021.52 100.88% 否
造生产建设项
目
创意设计与技
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变更为
“文创产品研发 是 20,000,000.00 1,704,118.43 3,944,137.04 19.72% 否
与创意技术研
发中心建设项
目”)
合计 - 131,819,903.12 1,704,118.43 116,746,158.56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
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 2025 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的情况。
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保荐机构发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
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将原“创意设计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文创产品研
途)
发与创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保持不变仍为 20,000,000.00 元,项
目总投资 20,688,877.00 元,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2025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0.00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18,000,000.00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
额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惠州柏星龙包装有限公司创意包装智能制造生产建设项目在本报告期内处于客户导入、产能爬坡阶段,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 2:文创产品研发与创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