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荣旗工业
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旗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荣旗科技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增多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日常外汇收支金额日益
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
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现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
过等值 3,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利率掉期、货币
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
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
风险管理原则。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二、交易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
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
公司损失。
预测,可能存在预测不准确和应收账款逾期而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
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
略。
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交易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公司将严格
遵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
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及时跟踪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
情况、交易头寸情况、风险敞口变化情况、盈亏状况等。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
稳健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总额度
不超过等值 3,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
额度。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营业务为依托,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具有
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辚辚 孙 萍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