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华懋(厦
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华懋科技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9 月 2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3,374.03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______万元
累计投入进 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度(%) 用状态时间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8.04 2027 年
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 90.32 2026 年
信息化建设项目 32.59 2026 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
止)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已经审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越南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及募集账户产生的理财和利息收益合计 44,779.7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余额为准),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该事项已经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
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
级不超过 R1)。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
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现金管理情况
最近 12 个月(2025 年 4 月 22 日-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情况:
序 现金管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号 理类型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普通大
额存单
合计 646.53 10,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3,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2025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2025 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4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0,0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30,000.00
二、审议程序
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4 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
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
理等。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产品的投
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华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刚 董本军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