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
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科”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东建科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
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75 号)同意注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46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6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48,125.30 13,205.59 -
募集资金合计 62,917.97 13,205.59 -
注:上述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随着项目的持续推进与建设,外部政策环境、市场需求格局均发生变化,人
工智能、海洋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赛道加速崛起。因此,公司拟对“创新
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等内容进行优
化调整,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
降碳工作方案》提出要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
管理,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为公司新能源研究与“双碳”数智化业务创造了
良好政策环境;国务院发布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工
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公司构建固废资源化
技术全链条服务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
加强新型装备研发,增强装备可靠性与可维护性,降低建造及运维成本,公司将
聚焦海洋工程运维领域核心痛点,重点开展海洋工程智能化检测装备、重防腐涂
层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并拓展海洋工程新兴业务赛道;2024 年,低空经
济首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
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将低空经济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本金范围,为
住建领域低空经济应用市场开拓了新蓝海。此外,因《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
《广东省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2024—2026 年)》等相关政策出台,从加
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规范评价、促进激励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培训板块业务
开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原项目建设方案中,“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原计划以绿色建造和节能环保为
主要研发和应用领域,聚焦城镇水务和生态修复相关领域,该业务方向公司近年
来通过其他主体开展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工作,为避免重复建设投入,因此终
止该建设内容;“新型材料研究中心”原计划通过建设高水平的建材智能化实验
室、新型建材研发中心等进行低碳、环保类建材研发和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结
合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各业务板块的资源配置等业务发展实际,经公司审慎研究,
终止该项建设内容。
基于上述背景,结合“人工智能+”行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更新的
最新规划、国家及广东省出台的《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
的意见》《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影响,
为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投入增长潜力大、政策契合度高的领域,保障新旧业务协
同发展,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调整优化“创
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新增新能源应用、固废处理、海洋
工程、低空经济、培训教育等相关建设内容,调整资金分配比例,并根据募投项
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进行延期。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原建设方案上
调整实施内容,原建设内容“建筑大数据中心(建科智慧云)”整合优化原“科
技发展中心”建设方案及实施内容,并整体更名为“广东建科智慧云”;加大“智
慧城市研究中心”中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研究投入,进一步细化产品研发方向;
“BIM 技术研究中心”增加智能建造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内容,并更名为“智能
建造研究中心”;“城市更新研究中心”调整完善了城市更新一体化服务体系建
设内容,终止实施原“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新型材料研究中心”实施内容,并
新增新能源应用、固废处理、海洋工程、低空经济、培训教育实施内容。具体情
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调整“创新技术
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构成 拟使用募集资 拟使用募集资
拟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金金额 金金额
合计 38,691.72 38,691.72 38,691.72 38,691.72
受外部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进
行项目建设,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了降低募集资金
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
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三)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经济效益分析
(1)响应国家战略部署要求
国家及地方层面近年来出台的多项专项政策,本次项目的实施,是主动顺应
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抓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机遇,推动外部需求与自身
技术优势深度融合,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体系。
(2)抢占市场先机的需要
随着建筑企业、政府部门、产业园区等客户需求从“单一服务”向“一体化
解决方案”转型,智能建造“软硬件+咨询”打包服务、城市更新“体检-运维”
全流程支持、“‘双碳’+能源管理”系统服务等复合型需求日益迫切,现有供
给难匹配高质量需求。本项目通过构建多业务协同能力,填补高端市场空白,有
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提高市场竞争力。
(3)构建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公司现有业务仍存在如智能建造缺乏场地空间及硬件装备、智慧城市核心算
法依赖外委、新兴业务团队与设备不足等短板,制约了从“技术应用者”向“生
态构建者”的转型。本项目可推动技术积累,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服务效能,构建
高附加值生态竞争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升级业务布局提供支撑。
(1)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趋势
当前国家及地方持续出台政策,鼓励企业以技术创新、绿色化与数字化转型
推动产业升级,大力培育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本次拟调
整优化“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将资金投向国家重点布
局的新兴领域,符合国家宏观发展战略与产业政策导向。
(2)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升级需求
作为公司科技板块升级转型的关键载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建科创新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着对接募集资金、培育新业态的重要使命。为提升公司业务
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对旗下业务板块的规模扩张与效能提升提出了更高
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将通过整合优势资源、拓展业务领域,为广东建科创新技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入发展动能。
(3)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需要
随着新质生产力战略导向的明确,相关行业正经历从传统模式向高端化、智
能化、绿色化转型的深刻变革。本项目拓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与工程
AI+、绿色低碳、海洋经济、低空经济等业务,符合国家新质生产力战略规划。
初步估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0.45%,项目具有良好的经
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四、项目建设风险及保障措施
公司已就本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项目实施可能面临市场风险、
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如上述因素发生负面变化,均可能对本项目造成不
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及影响,公司将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及时了解相关业务领域
的发展动态,尽快掌握新设机构的商业运作规则;采用外部培训与内部交流等方
式加强员工培训,针对出现的技术难题及时通过专家指导、技术攻关或外包,或
采用多元化技术开发策略解决;及时从多渠道了解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关注发展
趋势,建立市场政策预警机制并充分利用项目建成带来的竞争优势,积极扩展业
务市场,争取未来业务量实现平稳增长。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
构及延期,是基于公司应对市场变化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形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
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
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于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
内部投资结构,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
资结构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
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
构及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爽 汤 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