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
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
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546.06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其他费
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56.0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53,986.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8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3,986.73
项目投入 B1 32,701.3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5.80
项目投入 C1 8,313.9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9.56
项目投入 D1=B1+C1 41,015.3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35.36
募投结项永久补流 E 1,074.94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12,331.8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2,331.83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
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
司、子公司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民生银
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锦业路支行
中信银行西安锦都花园支行 8111701012500765747 募集资金专户 9,399.2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锦业一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129903487310708 募集资金专户 0.4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尚德路支行
合计 - - 12,331.83
四、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
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蓝晓科技《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915 号),发表意见为:
我们认为,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蓝晓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晓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雒晓伟 邵鹤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986.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13.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015.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到预计
目 总额(1) 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2) (3)=(2)/(1) 效益
期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属吸附分离 2025 年 7
否 24,839.54 24,839.54 4,196.85 23,117.70 93.07 17,334.47 是 否
材料生产体 月 29 日
系扩建项目
属吸附分离 2025 年 12
否 18,489.00 18,489.00 2,487.70 9,360.43 50.6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术研发中 月 31 日
心项目
否 4,722.74 4,722.74 1,629.39 2,598.51 55.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属吸附分离 月 31 日
技术营销及
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
否 5,935.45 5,935.45 - 5,938.68 100.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 53,986.73 53,986.73 8,313.94 41,015.3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募投项目尚在投资中,未达到投产条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批准,
公司增加“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西
安泾河工业园(北区)东西七横路北侧(高国用(2015)第 10 号)。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批准,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蓝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
总额、投资内容均不发生变化;公司延长“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新
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8,393.9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
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转回。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
集资金人民币 1,074.9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经公司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新能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相关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7,940.6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节约、
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因此有效降低了项目的
实施成本,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结余。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331.83 万元,其中包含扣除手续费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435.34 万元以及合同约定的待支付款项 4,390.54 万元,上述资金
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分资金被冻结,金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2025 年 11 月 4 日,该专项账户中被冻结的资金已
全部解除冻结。目前,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正常,均不存在限制使用等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