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芜
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4,477.2665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49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43.66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4,029.21 万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914.4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41Z000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核查意见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
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51,652.61 150,000.00 135,914.44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
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科学合理地对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有效期内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产品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
核查意见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任何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届满前公司将根
据实际情况及时收回资金。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期限及产品品种范围内,行使
现金管理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全部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法合规的金
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金额、投资期限、产品品种,以及签订投资合同、协议等;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具体现金管理事宜,包括资金划转、产品跟踪、收
益核算等日常操作。
(六)收益分配与资金管理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
有,相关收益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现金管理到期后,资金将及时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
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
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核查意见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加强对相关
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申请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资金管理,上述额度为最高限额。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择机审慎开展。上述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金进行资金管理,上述额度为最高限额。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择机审慎开展。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核查意见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埃泰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埃泰克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支 音 刘 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