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安杰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募集资金总额 182,032.6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5,101.28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5 月 16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481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安杰思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032.6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6,931.3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65,101.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3〕210 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所示:
结项名称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 11,210.8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 8,664.46 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3) 364.74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2+3) 2,911.08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R补流,2,911.08 万元
注 1: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注 2:该募集资金账户的计息方式为季度结息。
注 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节余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安杰思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了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
的合理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采购成本和费用支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安杰思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
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
安杰思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安杰思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911.08 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
为准)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安杰思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安杰思自
身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安杰思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安杰思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安杰思经营
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安杰思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杰思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安杰思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安
杰思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2,911.08 万
元(该金额占该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的比例为 25.97%,实际金额以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安
杰思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安杰思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无需提交安杰思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杰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安杰思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杰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余启东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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