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 号)同意
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21,935 股,每股面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44.63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253,049.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5)0600004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425.30
加: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61.62
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61.62
其他 0.0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026.21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026.21
补充流动资金 -
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支出 4,379.95
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支出 9,636.1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支出 -
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转出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5,644.70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 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需由项目实施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
公司副总裁审批,项目实施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计划
进度实施,执行部门应于每月底向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实际进度。未能按计划
完成进度的,还应当说明原因。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5 年 2 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5
年 2 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子公司惠州铂科新感技术有限公司、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5 年 2 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
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
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 761479442380 4,022.78
民生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663888588 1,215.20
招商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 755919681010001 7.79
兴业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338100100100354220 396.10
中国银行惠州惠东支行 722479823988 2.83
合计 - 5,644.7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
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600029 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铂科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铂科新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425.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972.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 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含部分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项目 否 29,425.30 29,425.30 20,972.41 24,042.28 81.71 2027 年 8 月 4,786.38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425.30 29,425.30 20,972.41 24,042.28 - - 4,786.3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29,425.30 29,425.30 20,972.41 24,042.28 - - 4,786.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①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分别为人
民币 4,379.95 万元及 240.11 万元。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4,620.06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责任公司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16 号)。
②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的实际投资置换金额为 9,636.1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为 2025/2/27-2025/6/6;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 7,000.00 万元,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为 2025/2/28-
额度 26,000.00 万元。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管理,以上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公司可支配额度由前述
款 6,000.00 万元,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为 2025/6/5-2025/9/5;中国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 9,000.00 万元,产
品起息日及到期日为 2025/6/10-2025/9/11;兴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 1,300.00 万元,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申购民生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 5,000.00 万元,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为 2025/9/12-
行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 4,000.00 万元,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 2025/9/15-2025/12/31,合计占用额度 10,000.00 万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檀倩聪 陈立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