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贵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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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贵平)
  本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贵平,1965年12月生,男,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历任华
东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兼任上海氯碱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兼任江盐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严格遵守
规定,亲自出席各项会议,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
会中本人认真阅读、审议各项议案,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与公司及相
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提升决策科学性和
合理性水平。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参加股东大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是否连续
             以通讯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方式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席次数
                               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并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提名
委员会召集人,精心组织并主持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积极与公司经营层沟通,重点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调整、发展战
略方向、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合理意见及建
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
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结合自身专业优势,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智囊和参谋作用,积极参与到公司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布局、
数字化转型、设备节能改造、产品研发等多个领域。比如:100 万吨 MVR 盐钙联
产工程,该项目是“盐化工+环保+双碳”主流先进工艺,能实现高钙卤水资源化
利用与废液治理,节能、资源最大化、盐钙双收、绿色低碳。调研江西盐业包装
有限公司生产中的若干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提交调研报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秉承客
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
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
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任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严格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
核方案程序、结果,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管理
暂行办法》执行,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
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
提高。2026 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优势,大胆精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做出贡献。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曹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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