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6-041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齐萌作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山东
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齐萌,男,中国国籍,博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法律金融学专业,获得经济
学博士学位,2011 年 7 月进入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工作,历任讲师、副教
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上海市曙光学者。
主要教授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等科目,对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有诸多革新,
深受学生喜爱。期间,在 2013 年到 2016 年间,在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
事博士后研究。
在学术论著方面,曾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东方法学》发文 40 余
篇,有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文摘转载。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
论著共计四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公司债券违约市场化处置机制
研究”等课题。
在社会任职方面,获聘上海法院特聘教授,担任宝山区检察院听证员,曾在
上海市一中院进行产学研实践,也曾担任 A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稳健经营,取得更好经营业绩发
挥积极的作用。在新冠疫情期间,积极防疫并建言建策,提交的内参获得中央领
导人批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
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况如下:
是否连续 出席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独董 2 次未亲 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姓名 自参加董 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齐萌 5 2 3 0 0 否 2
权票、反对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
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所有审议的议案投赞成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内容 审议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 2024 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审议通过
月 25 日
八次会议
《关于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第四届董事会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
审计委员会第 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审议通过
月 13 日
九次会议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
月9日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十次会议
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第 10 月 22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十一次会议 日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审计委员会第 12 月 26 审议通过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日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提名委员会第 10 月 22 《关于聘任公司采购总监的议案》 审议通过
三次会议 日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提名委员会第 12 月 26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通过
四次会议 日
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 2025 年 4 《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审议通过
员会第二次会 月 13 日 案》《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
第四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
月 13 日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战略委员会第 12 月 26 《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
三次会议 日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非关联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形。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内容 审议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独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4 月 13 日 派预案的议案》《使用闲置募 审议通过
第二次会议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 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与工作汇报,并就各审计项目中的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指导并监督审计部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项目负责人就审计计划、审计关注的问题、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度等问题进
行充分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
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项议案,在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审议前,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审慎评估风
险,保障决策科学合规。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
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持续对公司日常运营、信息披露、内控执行
等进行监督,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规范履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方式,结合现场办公与实地调研,深入生产车间、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部
门,实地核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人力资源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入了解
日常运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同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
构保持有效沟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外部审计履职,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全年累计履职时间共计 16 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慎审核,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出席
股东会,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提升专业履
职能力。同时,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与制度要求,及时掌握最新监管导向。通过系统
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与专业履职能力,能够更加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
董事职权。本人坚持勤勉尽责,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控提出专业意见,推动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
公司均能及时、完整提供会议资料,保障充分知情权。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汇报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
进展,对相关问询及时反馈落实,为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公正履职提供了完备
保障,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出
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
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往
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
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总监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务总监王亚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财务总监所必需的专业素养、管理经验及履
职能力。
购总监宁晓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采购总监所必需的专业素养、管理经验及履
职能力。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
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的规定,制定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
本人也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同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之间
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