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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赵爱民)
本人作为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
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爱民,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访问教授;2003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辽宁福鞍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603315.SH)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江西耐普矿机股
份有限公司(300818.SZ)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中航上大高温合金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江苏金源高端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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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期应参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姓名 加董事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议
赵爱民 10 2 8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
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
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
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
董事会提出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
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
事提名、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需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虽未召开会议,
本人仍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情况,常态化监督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能力与勤勉尽责情况,密切跟踪人员任职合规性,保障公司治理规范、任职
合法。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主动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密切关注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及战略布局规划,针对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核心业务拓展方向等关键事项,积极发表专业意见、提供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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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润分配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上述事项
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表决。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
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中需重点
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权益保护情况
东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管理办法》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要
求,并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以及现场参观生产
车间、研究院调研等形式,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座谈,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完整地发送会议文件及相关背
景资料,为独立董事独立、高效地履行职责提供了积极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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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内部审计负责人李娜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岗
位调动,不再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新任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与独立性,符合任职要求,同意本次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变更事项,以
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独立、有效开展。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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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该等薪酬方案将有效保
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无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
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股权激励等应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
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在我作为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
和支持。
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作用。
独立董事:
赵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