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 新经典2025年度独立董事(胡世明)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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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个人职业
特长,监督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并对公司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胡世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毕
业,博士学位。历任北京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务总监、
助理总裁、董事会秘书,光大期货董事长,上海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曾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与风险控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期
货业协会理事。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专业会计硕士导师。
  曾任中金黄金(600489)、天创时尚(603608)独立董事,现担任公司及仙乐健
康(300791)的独立董事,未同时担任超过 3 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满足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及会计专业人士所需的专业资质及能力要求,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自 2023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及本人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处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秉承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公司年度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
(或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具体如下:
                                                 情况
             其中通讯   委托出
应出席    亲自出                          投票情况
             方式出席   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会的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均为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成员,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5 年共主持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运用
自身专业知识着重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
构、资产减值评估等各项议案进行了审阅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认真审阅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与此同时,多次且充分地与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从
预审到审计计划、再到审计进程中的协调监督、审计结果汇报等,每个环节均及时
沟通,充分了解情况。同时在 2025 年,还到上海对立信团队进行了走访调研,充
分履职。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共召开 1 次会议,本
人亲自参加,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时对
董监高人员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阅核查,并针对高管所主管的板块及其
考核指标提出了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5 年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
为。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在内审及外部审计沟通方面切实履行了职责,首
先在年度审计方面,报告期内,本人与负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多次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了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年度审计阶段工作进度等相关资料,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
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和相关会计准则等情况进行了询问,并提供了具体建议和意
见,确保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及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在内部审计控制方面,高度重视年度内审报告及内审计划,每季度听取内审负
责人的工作汇报,除关注所发现新问题的整改措施,还持续跟进历史问题的整改进
度,结合个人经验提出切实建议,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的健康
发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积极参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活动,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议外,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以及外聘审计机构定期沟通,通过现场考察调研、
电话、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多渠道持续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进行重点关注,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年度通过实地调研立信,与项目合伙
人对各项新规的理解进行意见交换,加强了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了解;通过参加
上海进出口博览会、上海国际童书展,参观上海线下谷子经济发展现状等各项外部
学习与调研,深度了解行业情况,为本人审议公司战略性布局方面的议案时增加行
业知识积累。
  在本人履职时,公司管理层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充分的
解答,并听取和采纳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保证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在
会务安排、部门协调、各渠道的沟通方面等,均提供了良好的履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年度,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金融、财务、经营管理
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
易情况、披露财务信息情况等重大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5 年的关联交易预计基本延续上一年度的情况,没有显著变化,属于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市场公平、公允、公开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入的问题,
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事项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后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公司在日
常执行中,独立董事按月发放津贴、高管按照岗位职责按季度考核并评定对应的绩
效,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发放符
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持续完善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有效执行和落实,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
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
经认真核查,本人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均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获得董事会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
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董事及高管的提名与聘任
了叶俭先生为独立董事,其提名、审议、选举的流程合法合规,能够满足公司治理
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的人员更换或
增补。
  (八)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没有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等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正、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
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
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以审慎、诚信和勤勉的态度,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独立董事的监
督与决策作用,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贡献
积极力量。
  特此报告。
                           新经典独立董事:胡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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