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阳)-在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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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阳作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刘阳:198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共党员。2010 年 8 月参加工作。2021 年 7 月至今任中商糖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2025 年 1 月至今任中商糖业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刘阳       10     3        7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
      开了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补选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对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
        (四)报告期内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现场参加了 2025
      年度审计进场前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
      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 15 天。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管理层日常汇报以
及 2024 年度工作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微
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对公司的各项决策和经营活动保持密切关注和严格监督。
本人在与公司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当面沟通过程中均认真交流并提出相关意见
或建议:1、本人自履职以来,对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情况主动了解,认真
研究,并对定期报告各业务板块营收、毛利和净利以及存货、所得税等情况进行
深入沟通了解,认真查阅财务报告,对于销售、采购前五名比较集中的情况主动
沟通了解;2、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提醒公司结合市场情况
合理使用募集资金;3、对于日常业务,如对子公司的授信担保、经营过程中可
能遇到的坏账风险等,充分了解行业客户动向,提醒公司关注风险隐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指定证券部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向本人详细汇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会议资料和信息,
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
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用
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
“全链路沉浸式内容营销平台项目”、
                “巨浪技术平台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3 月 3 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延长 12 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
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事项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
提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本次变更是结合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5 年
度与上海云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阙智能”)之间进行日常性关联
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6 年
度与云阙智能之间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
格的确定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鹏洲先
生任期即将届满,连续任职时间将达到六年,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肖振祥先生为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
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阳
                   电子邮箱:stock@shunya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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