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许霞,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0 年 7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江阴职工大学校办厂财务科长。1994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江
阴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财务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先后任江苏
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助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2019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除本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还担任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届满离任,离任后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内 亲自
独立董 缺席
召开董事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出 召开股东 出席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会次数 次数
许霞 15 15 0 0 否 7 7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
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报告期
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
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
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次,本人全部出席,在充分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委托
投票的情况。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实际出席 实际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1)审计委员会
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
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
机构、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及计划等多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
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提名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3 次会议,对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聘任财务负责人、聘任董事会秘书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多次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
司的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经常交流,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
为 15 日。
(三)在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方面所做的工作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
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
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本人经会前审阅相关议案材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
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
求。
定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本人通过对候选人个人资料等的查阅,认为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董
事会秘书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任职资
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等情形存在。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预留份额暨分配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调整
分配的议案》。本人经会前审阅相关议案材料,认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份额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
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改善公司治
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
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上述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 2025 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应披露信息。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相
关规则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以下情况发生: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保持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利用公司股东会、投关邮箱、投关热
线等多种途径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本人
保持联系:
独立董事专用邮箱:ID@luoxin.cn
投资者关系管理邮箱:IR@luoxin.cn
公司投资者热线及传真:021-38867666/021-38867600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积极与管理层沟通,认真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要求,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