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吸引、保
留和激励核心人才,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定。子公
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竞争力。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
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第五条 工资总额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审批与调整流程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为准。
第七条 其它岗位薪酬的审批与调整流程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按年计算,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1)薪酬构成: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年终奖金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2)相关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办法》确定。
(3)中长期激励: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可
按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普通员工薪酬结构
普通员工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变动工资、津补贴三部分组成。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条 考核对象与周期
与考核委员会牵头实施。
月度、季度考核为主。
第十一条 考核标准与应用
性指标为辅,明确考核阈值。
人员的季度绩效薪酬、年终奖金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评
定,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确定与支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发放时间与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员工薪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第六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四条 员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暂停支付薪酬
第十五条 薪酬追索与流程
的相关规定。
商或法律途径实施。
第七章 附则
整的,从其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