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黄和亮)
作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
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黄和亮,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福建农林大学林业经济博士研究
生毕业,博士学位。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福建省重点智库主任,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中青年经济研究会副
会长,福建省林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
支持计划;2008 年 8 月-2021 年 10 月担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
院长和经济类核心期刊《林业经济问题》副主编。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农林
经济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已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 3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15 项,出版专著 3 部;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南方金融》
《东南学术》
《Climate Policy》和《Land》等国内外重要学术
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60 多篇,获省部级科研奖励 3 项。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必要
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
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决同意。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姓名 是否连续
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实际出席
两次未亲自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黄和亮 4 4 3 0 0 否 1
(1)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黄和亮 委员 委员 主任委员
(2)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
会议,对相关议案均表决同意。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独立董事会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选举
了新一届主任委员。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
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并通过现场会谈、电话、视频、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及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公司相关部门对独
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保证独立董事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无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的行为。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遵循商业原则,
按照各项交易的具体情况,分别约定较为符合实际的定价政策,具有可操作
性,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公司不涉及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情况。
(五)聘任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工作中坚持诚信勤勉,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影
响,未发现公司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的各项职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合规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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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黄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