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金廒)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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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段金廒)
  作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段金廒,博士,二级教授,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欧亚科学院
院士。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入选全国首届“岐黄
学者”中医药领军人才工程,带领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现任
中药资源产业化与方剂创新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药资源循环利用重点研究室主任、江苏省中药资源产业化过程协同创新中心主
任,兼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中国自然资
源学会中药及天然药物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资源循
环利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2023 年 6 月 26 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
任职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因本人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
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本人
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职责。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
情况。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董事会议案,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段金廒      1     1       1      0     0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任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
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席 1 次,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注意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交流;并与会计师事务
所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阶段性汇报,敦
促其按照要求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关注公司舆情动态及中小投资者问答情况,及时与
管理层沟通,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和信息披露工作。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委会、股东会及座谈会、
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
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等
中介机构保持沟通交流。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
经验,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提出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与本人保持了联络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独
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关联
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规,价格公允,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
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
较好的诚信状况;在其从事公司 2024 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建议公司董
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内,公司未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全员绩效考评机制,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
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年度薪酬,薪酬制定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2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15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30.0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32797
元/股。经核查,本人认为此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更正后)》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期内,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运营情况,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段金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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