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金宇超,作为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 6 号——定期报告》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
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相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金宇超:男,生于 1990 年 3 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中国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加入中央财经大学任教,期间完
成香港大学博士后项目,2021 年 7 月加入上海财经大学任教,现任会计学院副
教授。曾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
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提供的议案及相关资
料等内容进行认真审阅,为参加会议做充分准备,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议题
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会议,并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讨论各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
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售资产、收购资产、制度修订、董
事会换届、回购股份减持等各项议案严格把关,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
事会作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无
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出席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金宇超 7 7 5 0 0 否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两次会议,
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分别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本人先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
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资料、定期报告、季
度报告等资料,以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利润
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为公司的规范发展
提供专业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积极出席
会议,认真审查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情况,以审慎、客观的态度审议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资料,并发表
专业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审慎、客观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情
况,并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管理快报及证券信息月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同时,公司相关人员也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准备好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开展提
供便利条件,有效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重点、审计计划及审计意
见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参与决策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本人在会议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
在会议上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在会议后及时查看相关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培训学习
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2025 年第 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完成课程学习,
加强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方面的学习,强化风险防范
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其他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遵循
“公平、公开、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信息披
露的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参加
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暨乐游项目收购说明会,与相
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
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以重点关注、监督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
本人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对定期报告进行了事前审
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同意将定期报告提交董
事会审议。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事前审议了《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
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
应的执业资质及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员进行
事前资格审查,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董事候选人
均具有较高的公司治理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
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进行了审
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绩效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
酬管理方案及考核标准,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约束与激励并重,
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五)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成,符合《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修订稿)》和《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
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