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庆雷-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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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翔楼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
利益,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已满,在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庆雷,男,材料学博士,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上海交通
大学助理研究员;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副研究员;2019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研究员;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席 5 次;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未对董事会股东会上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股东
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票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委员会履职情况
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2025 年度,本人主持提名委员会 1 次,参与战略委员
会 3 次,本人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均按照上述
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前置研究相关议题及事项
并听取相关汇报,与委员会其他委员、其他独立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后提请董事会
审议,就公司内外部环境及资源分析、重点战略举措、利润分配、股权激励、股
份注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及推荐等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
跟进相关事项进展,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
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
公司规范运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加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机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或通过电话和邮件,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外上市地监管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境内外
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公司信息。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披露内
容,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以规范治理筑牢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坚实
基础。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了投资者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
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
人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钱和生、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控股”)发行
股票,钱和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升控股系钱和生持股
定,钱和生、和升控股系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就关联事项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
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
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批准的选聘方案和相关规定,履行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并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前置研究及取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批准,续聘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
意提名曹菊芬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本人认为曹菊芬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提名曹菊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候选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
意提名钱和生、唐卫国、张玉平、张骁、曹菊芬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娄爱华、尹洪英、顾乾坤、王章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唐卫国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提名张玉平、张骁、曹菊芬、钱雅琴为公司副总
经理候选人,提名曹菊芬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钱雅琴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候选人。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
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
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5 年 9 月任期届满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
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祝福公司
发展越来越好!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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