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都晓芳)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严格遵循《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通过积
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与
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合规运
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现将 2025 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汉族,中共党员,1979 年 1 月出生。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正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师资,江
苏省税务师行业师资,江苏省产业教授,高校研究生校外实
践导师。2023 年 11 月起担任新联电子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上述相关方获取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在历次董事会审议议案时,
均投出赞成票,具体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二)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任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的全
部会议,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审议内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 1次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5 年
预算编制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3次 3次 务的议案、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
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关于处置并核销低效或无效资产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国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转让溶腔相关资产的议案、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沟通协作,持续关注日常经营活动、治
理架构运行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
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特别是在定期报告编制及关键财务事
项讨论过程中,就重要会计政策、财务数据、内控执行及对
外投资情况等进行交流。通过构建内外部审计的协同监督机
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提供可靠依据,助力公
司实现稳健发展。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期间,详细
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另外,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
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认真听取其意见和诉求,维
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公司在工作中给予了积极配
合,为本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
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本人通过线上出席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和沟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切实保障投资者权
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其定价方法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
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召开专门
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遵循了回避原则,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经认真检查,未发现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为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事项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本人结合自己专业,针对公
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认真细
致审阅,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部门深入沟通相关专业问
题。本人认为相关财务信息能够公允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保持有效性,决策程序合法,
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等业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
的从业资质,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
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职责。
(五)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4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46 亿元(含税),该利润
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实施完毕。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规划,
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
(六)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本年度内,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反、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的事项。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并保证所披露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
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公司章程》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运用自身
财务、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和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
关键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原则,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长
远发展利益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都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