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创
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勤勉尽责。一方面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审
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发展并参与研究公司的未来发展
规划,为公司的审计及内控、薪酬激励、战略规划、人才引进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
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袁清珂,男,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
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工学博士。曾任山东理工大学车辆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
授、教授、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东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国家机电产品开发与创新学术研究中心高级
研究员、广东省制造业信息化专家组成员、广东省先进制造技术重大专项专家组成
员;现任广东上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7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袁清珂 7 7 0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次数 2
报告期内列席股东会次数 2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
权的情形。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袁清珂 6 6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
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保障了独立董事所
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主要
履行以下职责: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战略委员会 3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
通,对公司未来产品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
人专业意见。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审查了公司 2025 年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
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对公司财务报告等进行审查,发挥了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
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
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
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年度审计期间,与
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审计工
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沟通,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于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
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八)其他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
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
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先生、晏美荣女士及副董事长兼副
总经理晏雨国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可以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能够起到积极作
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推动新业务持续快速开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
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
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乐
山天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乐山经芯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
同,同时为满足子公司业务拓展及产能扩充的需要,乐山天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向
乐山经芯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与原材料用于后续无人机等产品生产和测试。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
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除此之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公司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
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客观公正,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符
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符合《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
薪酬是在基本薪酬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经营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和年度绩效考核方
案计算确定的,真实、合理、完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独立、
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
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清珂)》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袁清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