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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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进忠)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进忠,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河北银行学校教
师;河北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副主任、讲师,办公室主任、
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河北保定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人力
资源部副处长,总行办公室处长、主任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北京管理部党委书记、总经理,
总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
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通过 68 项议案,听取 20 项议案;召开股东会 2 次,审议通过
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2 次,没有缺席情况。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8 次,审议通过 60 项议案,
听取 17 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
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
员会 1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
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
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
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
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
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
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
是加强零售风险管控,严把客户准入关,做好零售风险处置化解。二
是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做好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加大清收激励
力度。三是评估关税贸易战对业务发展及风险管控的影响,适时调整
授信政策,做好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的监测与管理。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
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
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
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
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
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
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
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
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
《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
展情况。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最新监管规定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
培训,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
培训,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
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
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
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
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
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情况、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卫保川)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卫保川,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宏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历任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投资经理,中国纺织物产集团
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证券报社新闻部主任、市场新闻部主任、市场
研究中心主任及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资者教育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国信证券研究所首席策略顾问,新华社新华财经特约高
级经济分析师,齐鲁银行外部监事。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通过 68 项议案,听取 20 项议案;召开股东会 2 次,审议通过
次,没有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2 次,没有缺席情况。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8 次,审议通过 60 项议案,
听取 17 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本人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
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
员会 17 次,委托出席 1 次,没有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
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
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
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
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
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
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
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业务结构,加强对于重点区域、重点产业、
重点客群的精耕细作,加大对消费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的投放
力度,提高贷款资产比、中长期贷款占比。二是在低利率环境下,合
理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做好贷款、债券投资收益与风险的评估。三是
做好 AI 大模型的跟踪与研究,不盲目跟风,以务实的态度推进 AI
应用,“人工+人工智能”两条腿走路。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
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
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
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
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
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
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
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
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
《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
展情况。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最新监管规定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
培训,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
培训,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
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
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
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
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
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情况、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宁宇)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宁宇,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
会计师、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员、北京分所所长、辽宁分所
所长等职务。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员、
辽宁分所所长。2023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通过 68 项议案,听取 20 项议案;召开股东会 2 次,审议通过
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2 次,没有缺席情况。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8 次,审议通过 60 项议案,
听取 17 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
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
员会 1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
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
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
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
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
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
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
是加强对经济敏感行业、监管趋严行业的分类管理,将可持续发展纳
入企业客户风险管理因素。二是把握济南市“项目提升年”和人工智
能、机器人等重大项目的业务机遇,跟踪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续政策,
抢抓信贷业务增长点。三是在反洗钱、风控模型、业务流程风险管控
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外部审计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研究制订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
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
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
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
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
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
建议,并组织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
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
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
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
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
《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
展情况。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最新监管规定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
培训,上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
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
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
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
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
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
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情况、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骅月)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骅月,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数量金
融系副主任、金融学院教师。历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加拿大麦
克马斯特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师。2023年10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通过 68 项议案,听取 20 项议案;召开股东会 2 次,审议通过
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2 次,没有缺席情况。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8 次,审议通过 60 项议案,
听取 17 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
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
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
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
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
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
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
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
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
是在稳中求进的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加强对营销策略、
风险管控的动态管理。二是整合内外部数据,推进非结构化数据标准
化,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应用能力,完善共享机制,储备数据资产,
推进数据价值向经营价值转化。三是增强风险模型的灵活性,结合区
域、行业、客群等不同维度实施差异化风险评判,人防与技防相结合,
提升风险管理的全面性与实效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
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
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
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
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
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
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
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
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参加年度重
点课题研究,每月审阅《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
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最新监管规定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
培训,上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
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
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
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
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
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
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情况、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董彦岭)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彦岭,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财经大学中国经济研究
院教师等职务。历任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山东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院主任、副教授、教授,山东经济学院区
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2025年10月起任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应出
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
明确意见。
审议通过 68 项议案,听取 20 项议案;召开股东会 2 次,审议通过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8 次,审议通过 60 项议案,
听取 17 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其中本人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
审议通过 13 项议案,听取 9 项议案。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
管理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 5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
情况。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
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
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
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
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
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
是依托山东工业经济“头号工程”、济南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推进业
务结构调整,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二是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抓
好科技等新兴产业发展机遇,警惕传统产业尤其是房地产、大基建相
关行业风险。三是重视风险管理的发展规划,明确风险管理的现状、
问题与未来策略。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
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
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
慎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
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
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
责:
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
提出意见建议。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
系,参加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每月审阅《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
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会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上交所独立董事初任培
训和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任职以来,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相关事项。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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