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良照)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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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司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良照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
册会计师、税务师与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项目经理与
行政管理部高级经理、浙江天健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天顾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未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审
慎独立的研究、判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 3 次股
东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
项均合法有效地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及财务相关事
项等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重点
关注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本人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对薪酬
标准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从而确保管理层稳定,促进管理层勤勉尽责,更好地
吸引人才。
  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对议案投同意票,未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
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策略、关
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
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四)现场工作情况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
况、财务状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
运作等提出建议;通过参加公司年报审计沟通会,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规划、
进展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通过面谈或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
关注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
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
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定期报告。本人对上述相关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规定,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的
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公正、客
观、独立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
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次股权激励相
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
核。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贡献相匹配,决策
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义务,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在工作中
保持客观独立性,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股东
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尽职尽责,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报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良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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