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始终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任职
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审慎审议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稳健、
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霄仑,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中国会计学
会会计基础理论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1994年7
月至1998年1月任普华国际会计公司北京办事处高级审计员;1998年2月至1999
年3月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师;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
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广东海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2025年4月,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今,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2月至今,任北京银行独立
董事;2023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本年应 亲自 委托
缺席 两次未亲 应参加次 亲自参
姓名 参加次 出席 出席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加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议
刘霄仑 5 5 0 0 否 3 3
人对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1次,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
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在会计领域的知识与经验,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
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
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
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董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本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专程以及利用参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内控管理工作
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主动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详细了解并获取需在会议
上决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资料,同时与公司各部门人员,包括公司管理层、
财务人员、审计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会议的方式进
行访谈,为会议表决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过程中,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
参与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为推动公司董事会实现科学决策发挥积
极作用。此外,为提升公司管理层的风险防范及内控意识,助力公司内控体系的
持续改进与完善,本人凭借自身在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领域的专业知
识和实践经验,为上市公司高管团队多次开展了内控及内审专题培训。
(2)公司治理工作
依据年审工作进度,现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内外审协调会以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通过这些会议,深入了解并指导审计过程中疑难事项的解决方案。与
此同时,针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过程中出现的疑难专业问题,及时运用专业知识
给予判断与支持,进一步确保公司财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改进工作
积极引导和督促公司围绕战略目标统筹整体发展规划,推动公司组织专题研
讨,对总体发展战略、对外投资布局等事项通盘研判、合理安排,深入研讨未来
发展前景与方向,系统性制定一揽子实施方案,充分盘活现有资源,实现资产保
值增值与社会价值创造。
(4)公司高管绩效管理和ESG建设工作
积极推动对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制度的修改完善,积极引导和帮助公司管理
层深刻理解ESG工作对于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形成共识,将ESG相关工作与
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绩效指标设计和考核工作相结合,从而促进将ESG工作落到
实处,形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坚强保障。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等人员与我以多种形式保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沟
通,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及材料,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进展情况,
征求意见并听取建议,充分保证了我的知情权,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
力支持。
(五)学习培训情况
系的更新。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的政策导向,认真研习
上述机构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文件。通过深入学习,不断强化自身
对资本市场运行规则、公司治理规范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要义的理解,切实增强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期间,我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5年第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认为定价政策
和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
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且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履历,我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具备履职能力和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
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
合了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岗位职责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等实际情况而制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在规定期限以内披露了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认真完成了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独立的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2025年5月2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上市时股票
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转增27,201,639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由56,670,082股增加至83,871,721股。
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
本83,871,72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上述方案是充分考虑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等
多方面因素做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
公司积极探索并践行多样化的股东回报方式,坚定贯彻“提质增效重回报”
的经营理念,为股东创造价值、提升股东权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
求建立、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能得到有效地执行,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认真尽职地
开展工作,我按照职责规范参加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
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的提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明显不规范需要改
进的事项。后续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变化,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不
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秉持恪尽职守的职业操守,积
极履行职责,同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与高效协作,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及经验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尤其在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挥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建设性意见,增强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霄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