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武立东于2025年11月14日经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始终秉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独立、审慎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武立东,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毕业于南开大
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1993年7月至1997年7月,任青岛金属材
料集团总公司办公室秘书;2000年7月至今,历任南开大学商学院教师、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8月至2023年12月,曾兼
任天津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外部董事;2024年6月至今,兼任辽宁振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 1 -
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本人未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因此不存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构就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
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治理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和外部
审计的独立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相关决策事项积极建言献策,
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董事职权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配
合,积极组织参与相关培训,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
人顺利履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与全方位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
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
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5年度处于上市审核阶段,2025年1-6月关联交易情况已按要求在
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进行披露。
- 2 -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与独立判断。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依据公司
实际需求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
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
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5年度处于上市审核阶段,相关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常态化关注,认为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能
够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3 -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求,秉持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了维护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架构的运作情况以及各项经营
决策的制定与执行,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助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
管理等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有效
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立东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