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方攸同)
本人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关
注公司发展,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方攸同先生,1963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7 月至 1997 年 3 月历任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
员、高级工程师,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于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大学,先后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研究员、教授、求
是特聘教授、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目前兼任中国铁道学会高速
铁路委员会和牵引动力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产品可靠性专委会和
中小型电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601100)独立董事,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1255)独立董事,苏州鑫丰恒富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6次董
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议案,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以现场/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出席次数
事会会议
方攸同 6 6 6 0 0 否 1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共计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委员会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5 年度,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2025 年公司发展规划》。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告期内公司开展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参加了全
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均同意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立董事专门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到公司现场工作,现
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天。本人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听取公司管理层汇
报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规划,了解公司的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等
情况。本人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
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
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研讨,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财务状
况进行了审慎沟通,及时跟进公司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作的工作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了解并获取公司当前的战略发展计划,
分析会议上提供的议案资料,严格审议各项决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建设及运行情况,促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
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与业绩说明会加
强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想法,就中小投资者提
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反馈建议,提升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真实运营情况的了解程度,
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七)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
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
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具体职务、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因素,按
照公司薪酬绩效等相关规定调整、发放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
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实施了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了 1,840,000 股股票。该事项已按照《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 2025 年度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
践经验,本人将持续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及治理优化提供独立、客观的建
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攸同